案例解析美国全球征税政策


很多投资人都会有这样一种疑问,美国实行全球征税政策,那投资移民美国,成功获得绿卡登陆美国后,我的财产会缩水吗­有一则案例或许这更能让申请者理解美国全球征税政策。

美国政府是全球征税,但是并不实行双重征税。这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的个人收入部分已在另一国交税,其应交的税额基本可以直接从所得税表中的应付税额中减掉。

如果扣减后,还不足以抵消在美国以外缴纳的税收额度,后十年甚至还可继续抵扣。比如按全球收入计算2013年缴税额度,在中国已被征税1200元,而在美国缴税只需1000元,因为在中国已经征税,所以,2013年,纳税人无需在美国缴税,不仅如此,当2014年,他在美国应交税款1000元时,由于2013年在中国还有200元纳税额度未用,他在美国实际只需支付800元税费。

如果这些解释还不能让你完全理解美国政府的征税政策。那么,以下这则案例更直观:

刘先生身为美国永久居民,以美国为主要居住地,在中国有价值800000美元的房产,中国境内有银行存款45000美元。


刘先生的金融资产只有45000美元,不到5万美元的标准,不需要申报。刘先生虽然不用申报他在中国的845,000美元资产,可是他需要把他的资产在中国产生的收益所得进行税务申报。


如果刘先生的房产在登陆美国一年后,从原价值800,000美元上升到1,000,000美元,那么他的房产虽然有所增值,只要他没有在市场上出售交易,差额的200,000美元就始终不会被美国政府征税,只有在真正卖掉房产的这一年,才需要申报。


如果刘先生在登陆前预估到未来房产的升值前景,为了避免日后缴税,他可以在登陆前把房产进行转移过户;反之,他的预计是在登陆美国后房产价值会下跌,他可以在日后再处理该房产,出卖房产所产生的损失可以用来与他的其他收入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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