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并不征收增值税、销售税或资本增值税,只有在香港赚取的收入才须课税。
如果营商利润源自在香港经营的行业、专业、或业务,方须缴交利得税。有限公司的税率为17.5%,而非有限公司的税率则为15.5%(并将于2004至2005年度增加至16%)。
任何人在香港的收入如果来自职位、受聘或退休,全须缴交薪俸税。薪俸税率在减免各项扣除和免税额后以累进方式计算,但缴税总额不会超过应评税收入的15.5%(并将于2004至2005年度增加至16%)。
拥有座落在香港的土地或物业的业主,须按物业的租金收入缴交物业税。税额是按每年租金收入减去20%作为修葺及支出后,再以15.5%(并将于2004至2005年度增加至16%)计算。
一家三代获批,畅行申根国 准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