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达黎加网络媒体《今日哥斯达黎加》3月28日报道,3月28日哥斯达黎加立法大会以35票赞成、二读通过了《中国与哥斯达黎加投资保护协定》,通过法律框架规范和改善适宜的投资条件,加强两国经贸关系。该《协定》于2007年10月24日在北京签署,自缔约双方完成各自国内必要的法律程序并以书面形式相互通知之日起下一个月的第一天开始生效,有效期为10年。
哥斯达黎加网络媒体《中美洲数据》3月29日报道,近10年的讨论后,哥斯达黎加立法大会最终在44位议员列席、35票赞成的情况下,通过了《中国与哥斯达黎加投资保护协定》。《协定》的通过将为中国在哥停滞不前的投资开辟道路并提供保障。《协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寻求推动、促进和保护相互投资,刺激和加强两国贸易与合作。《协定》成为两国投资领域的法律框架,包括促进、保护和实施投资;征用条款;损失补偿;转账;解决双方争端;解决投资者和其中一国的争端;义务;实施条件;协商和生效;有效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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